特急!!请教工伤赔付问题
工伤鉴定为9级的,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应该如何向劳动者赔付,具体计算情况是怎样的?请能赐教为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规定?
我单位地属重庆的,是不是这样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我们已经给了;
3、自发生工伤之日到今天为止期间的本人工资;
4、肯定要终止合同的拉,所以有: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的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的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不知道这种计算还有没有错误的地方?为避免劳动争议,请哪位同仁能指点一二! 感谢!!!
请参见: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能说明白点不?
具体的1、2、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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