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各位家人朋友们:本人在工作中遇到一件事,请大家帮我确认一下。
员工A在本公司做门卫,已经两年多,到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员工A平时工作表现一直不错。据我所知,我的前任招此门卫时,员工A已达到退休年龄,也在领取养老金。
前任的事,我暂且不讨论。可是对于我工作中的每一位员工入厂必需有工伤保险,否则不可以入职。当然是为了公司,也为了员工自身的利益。万一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那公司就有责任了。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以下的分析不知道对不对:
一、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应该提前给员工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来实施。
二、因为员工A已领取养老金,提前给员工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在网上看到第二条,不过,我想确定一下,该规定具体出自哪里?如果这个规定确实有的,那么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出于员工的表现一直很好,就算有这个规定,公司就补助一个月的工资给他。请问是否合理?
已到退休年龄的用工,是劳务合同吧?
解除的话,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吧?
至于结束劳务合同,补偿的话,合同中无约定,可协商 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然后签订返聘协议!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12-7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然后签订返聘协议!
您好,我不太能理解,您能具体分析一下吗?谢谢。 个人理解是:
已退休人员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属于劳务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约定,可解除劳务合同,如合同内没有约定补偿金,可不用支付。。
对于楼主的疑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但是不适用楼主公司情况,这项规定是指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
而员工A是在进贵单位之时,已是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了。
综上,员工A只能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2-7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理解是:
已退休人员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属于劳务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约定,可解除劳务合同, ...
谢谢您的解答。请问公司与此员工并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只是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没有意义吗?按劳务合同来操作的话,我只要提前一个月给他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多给一个月的工资,是不是合理了呢? tina1981 发表于 2011-12-7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您的解答。请问公司与此员工并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只是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没有意义吗?按 ...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视作劳务合同,不过都不会影响劳务关系的认定。
个人觉得,解除劳务合同应该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吧。。当然如果公司能多给一个月工资,那是最好了。。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的,以下仅就上海的规定作一解释:
聘用退休人员属于特殊劳动关系,应当执行关于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的规定,其余权利义务可以协商约定。若合同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无约定,提前一个月给他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多给一个月的工资,是可以的。
个人见解,欢迎拍砖 outwind 发表于 2011-12-7 16: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的,以下仅就上海的规定作一解释:
聘用退休人员属于特殊劳动关系,应当执行关于工作时间 ...
感谢您的意见,我是浙江安吉的。提前一个月给予通知书,再补助一个月的工资,应该不违法,是这样吗? 得好好学习劳动合同法啊,惭愧啊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