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小舞
发表于 2011-12-20 16:01:12
那劳动关系上还是你家的员工,公司就继续履行着对员工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瓜小舞
发表于 2011-12-20 16:02:51
公司规章制度里做明确规定,连续旷工X天视为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并且送达解除通知书,保留一切送达证明,去劳动局那里备案,社保移除就O了。
sstgongsi
发表于 2011-12-21 12:04:07
msbchinese 发表于 2011-12-20 14: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规章制度应该没有问题(程序合法,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且经过培训),连续旷工三天公司可以解除劳 ...
不送达有风险,应先找到人,再送达,快递如果拒签,要登报通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是为了告知是因为他触犯公司制定的官方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各地的社保局有标准版本。设计经济补偿金的版本一般叫: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这些文本功能不同。
msbchinese
发表于 2011-12-21 12:57:33
sstgongsi 发表于 2011-12-21 1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送达有风险,应先找到人,再送达,快递如果拒签,要登报通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是为了告知是因为他 ...
谢谢您的解答,现实有个问题:1.如果员工是外省的,电话通知并保留充分证据是否会被认可;2.如果员工旷工,你们会同时制作解除合同通知、解除合同证明吗?3.如果员工辞职,你们会同时制作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合同证明吗?
sstgongsi
发表于 2011-12-21 17:02:05
msbchinese 发表于 2011-12-21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您的解答,现实有个问题:1.如果员工是外省的,电话通知并保留充分证据是否会被认可;2.如果员工旷工 ...
1、通知这个流程是没有什么证据价值的,不过文件送达是有价值的,你可以留存短信,电话记录等等作为辅助。仲裁不会保护懒惰者和闹事者,一些基础的资料,你留存是有好处的,因为,法也要讲理的。
2、违反39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都应当有告知书和证明书的签收回执;
3、一般的员工辞职,应留存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签收回执;而设计到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只需要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即可,因为签署这个东西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
颦儿
发表于 2011-12-21 20:55:31
msbchinese 发表于 2011-12-21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您的解答,现实有个问题:1.如果员工是外省的,电话通知并保留充分证据是否会被认可;2.如果员工旷工 ...
1、要有员工旷工的充分证据,它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来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2、按要求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可以寄送信件的联系地址、邮编等,可按这个地址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如不能按此方式送达,可以登报送达。电话通知最好能有他已得到解除通知的录音记录。
3、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可以自行起草,给他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但单位一份中要有他收到此通知书的签名。
4、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补偿金。
5、一般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制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将协商事宜包括补偿金金额写在里面。
msbchinese
发表于 2011-12-21 21:07:17
颦儿 发表于 2011-12-21 2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要有员工旷工的充分证据,它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来解除劳动关系的 ...
谢谢专业的解答,其实现在的解答有点偏离我要咨询的问题了,我最初是想咨询如果不解除会有什么风险,最好能举出几个。
hytao
发表于 2012-4-8 11:28:30
学习了。
394885240
发表于 2012-7-11 15:08:06
来学习了{:5_257:}
gelingqing
发表于 2012-7-11 21:54:55
享受和正常员工在职的待遇呀,比如保险,如果发生意外,就更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