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1-12-20 09:37:01

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理解,仅供参考吧,具体的符合法规和程序的裁员(而不是顶着裁员之名的大规模辞退),我也没见过,案例也没看过{:6_321:}

HR知道频道 发表于 2011-12-20 09:37:34

beeyao 发表于 2011-12-20 09:41:26

31号 发表于 2011-12-20 0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实施裁员,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不能用一个月工资来替 ...

我们公司是悄悄进行的,一个一个谈话, 谈完走人. 据说是赔了N+1

beeyao 发表于 2011-12-20 09:47:31

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1-12-20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裁员也有,是第41条里有提及,是有限制的,不能随意的裁员: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 ...

太感谢啦~!~好有爱的家人{:4_108:}

31号 发表于 2011-12-20 09:53:40

beeyao 发表于 2011-12-20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是悄悄进行的,一个一个谈话, 谈完走人. 据说是赔了N+1

这实质上属于协商解除。至于N+X都可以

周末girl 发表于 2011-12-20 10:31:07

:o路过

fqndn 发表于 2011-12-20 10:58:08

做这么久了,最怕炒人。

国源 发表于 2011-12-20 10:59:50

劳动合同法中有啊

AvaLiao 发表于 2011-12-20 15:57:30

等于是提前把人给辞了,支付的额外赔偿。

  一般这问题,我也是翻劳动法的。。{:5_248:}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2-20 16:20:37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符合以上条件解除的,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适用所谓N+1.

PS: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适用,大部分地区不支持,部分地方仲裁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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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什么情况下,适用N+1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