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协议,你有啥想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怀孕时,得到应有的照顾,且乙方怀孕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运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且双方达成的以下条款均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1、 甲方承诺:若乙方正式成为甲方员工后怀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岗位进行调整,但所调整的工作或岗位必须是乙方不需要长时间站立、无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或岗位。
2、 乙方承诺:乙方自进入甲方工作起,三年内无怀孕计划。若在此期间内怀孕的,应在怀孕8周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完全同意接受甲方新安排的工作内容和岗位(含跨部门跨产业的调动和工作安排)及新工作内容或岗位对应的薪酬福利待遇标准;
3、 若乙方在成为甲方正式员工前已经怀孕的,则适用“提供虚假信息”的条款,甲方有权无补偿辞退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生育休完产假后,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决定乙方是调回怀孕前原岗位、负责原工作内容,还是继续在休假前的新岗位上工作或继续负责休假前工作内容。
以上是某企业针对女员工的协议,请指出其不合法之处? 霸王条款! 无语! 这个条款上不得台面。。。“三年内无怀孕计划”、“有权无偿辞退员工”、强制员工同意调岗后的薪资福利。。。实在是无语。。 劳动者可以持此协议去劳动局告公司不? 表示相信。。 侵犯女同事的合法权利,无效条款 你要说你的老板是律师,俺就大概能够理解了为啥有这个协议了 这样企业的HR也能继续工作??不说是为虎作伥也没啥可形容的了。可悲,这个协议真是无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