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儿
发表于 2011-12-29 09:48:26
也许人家留的意思也不大。不然会找领导谈话沟通。{:5_204:}
Fany-cheng
发表于 2011-12-29 14:11:18
公司既然让B和C向A汇报工作,说明A在一定程度上是代领导,她向B说出的话就相当于代表公司向B谈话,但从后面领导的话中看出他是对A不满意,想辞退A,而A如果让B走了,由于人手问题就会出来一个空缺,这样就能保住自己。所以A只是用了一个小手段,没成想C会直接找到领导反映,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样的人品公司把她辞退了是正确的,而且她的为人私下大家肯定都知道,所以她走,不用向员工解释什么,大家都懂的~
lghtyl
发表于 2011-12-29 15:06:38
A和B都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2-29 15:41:44
倒着从最后往回说吧
1、最终,公司解除A的理由,不合法,A可以反告公司违法解除。
2、整个事情是一个误会,老总的决定过于草率。
3、也不能说A教唆B,而且,在劳动法规里面,这个 ...没罪。
4、B的HR水平确实不怎么样,自己作为人事,还不清楚公司单方面解除和自己辞职的区别......居然自己辞职...别跟我说面子下不去...
5、作为HR,引导自动辞职,那会一门技术,必修课......
6、公司没必要对每一个员工来去、每一个岗位的增减,都给员工作解释。一定要,那么,有时候,实话实说,更好。
hxf731
发表于 2011-12-31 17:29:03
A的行为显示他并不适合做一个管理人员
不需要向员工解释,难道人事部门做的事业均需要解释吗?
ldy007
发表于 2012-1-6 21:14:10
学习了
爱呀呀
发表于 2012-1-10 10:38:17
{:5_252:}这个没有办法给出太明确的谁对谁错,因为本身每个人所在的位置不同,所以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