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违法生二胎,单位应该怎么办?
单位一女职工,进公司不满1年,之前已育有一子,现再次怀孕,但并不属于国家计划生育二胎准生范围现确定她准备去外地生二胎。
请问各位前辈,遇到这种情况,单位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她日后要请的病假,及生育时的产
假,哺乳假等假期是否可以请?
可参考安爸的精华帖:《如何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88037&extra=page%3D1 附议沙发的
这种事情遇到还真蛮头疼滴 这种事情,单位不需要做什么吧。生孩子了,就休产假,没有生就休病、事假。 这个,报告当地的计生办吧,请他们给你出主意啦{:5_228:} 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可以不享受产假待遇,生产期间按事假算,无工资。
我们公司是这样执行的。 本帖最后由 ssund 于 2011-12-27 14:15 编辑
我们遇到这种情况,都问她要准生证。如果没有,要她辞职,告诉她,公司一旦有人举报(举报人会得到居委会1000元的奖励)居委会你就麻烦了。
实际是真有人举报,早二年,公司体检,结果一出来,我才刚拿到结果哦,居委会就知道了,派来好多人来公司,还带来保安守住大门呢。幸好公司还有一道后门,赶紧通知怀孕人员离开,否则,说要全部带去做引产手术。听说,这个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都是全省第一名。有怀孕者在节假日上街(平时不太敢出去遛达)也会遇到居委会的人查证件,如果说有证会跟你到家去拿,如果没有也要抓去做引产手术。
如果有准生证的,要到当地居委会去登记。 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就有一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这就是违 了当然是当作自已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 {:5_244:}这个情况目前还木有遇到过 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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