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说法】与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特殊要求?
【本期案例】与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特殊要求? 王某通过应聘方式进入A公司任命总经理,任职起始时间为2009年3月,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3月5日,王某领到工资4000元,4月、5月、6月工资为6000元,7月工资8000元,加班奖金16000元。7月6日,王某与公司同事发生打架事件,A公司董事长宣布免去王某职务。对此,A公司以有关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证据,但该会议记录上没有董事的签名。7月30日,A公司书面通知王某,告知因公司目前内部整顿,试用期人员暂不留用。王某于同年8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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