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子恩 发表于 2012-1-10 10:11:42

原创案例,请支招

公司招了一批临时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临时工A原在基板线工作,因生产需要,昨天下午调至包装线,
但今天早晨,生产课长来告知我要开除A,理由是:A在打包装时
将贴纸帖反,造成100多台机器需要重工,拉长要对其进行处罚,A不接受
故而开除。而我向A了解的情况是:拉长没有教他如何操作是正确的贴法,故而在不知情的
情况下贴错,即使要论责任也应该是拉长的责任,自己只能接受不罚款的处罚。
现在领导授权你处理这件事情,你的做法是?

鹤舞九霄 发表于 2012-1-10 10:37:07

看谁是主要责任了,A肯定也要受到处罚的。

rbkh 发表于 2012-1-10 10:51:06

双方都有责任,拉长未尽到培训责任,员工未在不知道如何作业的情况下请示。

infantjoy 发表于 2012-1-10 11:03:57

开除A员工是不合法的。第一,他在未接受培训的情况下从事另项工作,结果造成产品不合格公司及员工都具有责任。第二,A员工在不接受罚款的情况下,公司提出开除也是违法的。解决办法:第一协商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达成共同点。第二给A员工进行培训,如果经过一再培训及换岗还是达不到要求,再提出解约。

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2-1-10 11:13:09

事情当然是以真相为判断条件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问——
对员工:
1.你会不会打包的操作
2.你在不会的情况下是如何处理的
3.如果你认为是领导没有教你,你有没有主动找过领导要求学习?
4.在领导没教的情况下,你有没有向其他人请教?所有人都拒绝教你?
5.在你还不会操作,没人教过的情况下,为什么开工?
对组长:
1.你知道有新人要来工作吗?
2.你问过他会操作机器吗?
3.如果你认为他不会,为什么让他上岗操作?
4.如果你认为他会,为什么会出现现在的情况?为什么员工说不会?

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了,责任也就清楚了。
这里面有点,我觉得很奇怪,员工居然对处罚讲条件,“不能接受金钱处罚”,难道你们公司都是商量着来?规章制度都是摆设?做不到令行禁止,人力部也没什么意义。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1-10 11:21:54

本帖最后由 糖糖2003 于 2012-1-10 11:22 编辑

能重工说明事情还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故开除A员工明显不合理
不懂不问 临时调配过来的员工也不进行指导工作
个人觉得拉长和其员工都有责任在
我们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先把发生的事情解决了再讨论如何惩罚吧
毕竟能挽回没有造成大的损失吧 建议口头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吧 防止日后相同的事情再发生

张鹏翼 发表于 2012-1-10 11:25:01

同意小火车的看法。
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者是管理者而不是员工。
为什么要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来作业??
公司管理者有问题,工作流程有问题。

越方方 发表于 2012-1-10 11:41:12

如果处罚应该拉长负主要责任。这个拉长是在推卸责任呢。

常诚 发表于 2012-1-10 11:51:34

板凳和地板说的不错!
赞一个!
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将基层员工从原岗位调到临时岗位工作,首先应该了解其是否掌握了临时岗位工作技能、工作标准及工作要求等,没有的话则培训让其掌握要点,并要在其操作的时候亲自看,根据其操作的结果提出质量要求并提醒要坚持这样的质量要求;有的话,要叮嘱和提醒;其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过程监控,作为拉长要对临时调岗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质量检查,并且让相应的质检人员密切关注。案例中说“造成100多台机器需要重工”,一是说明量大,二是说明就没有做好过程质量检验工作,相应地质检人员也有责任。
作为临时换岗员工,1、当遇到自己被调岗时,应该主动问自己:我对即将开展的工作具有相应的技能吗?熟练程度如何?我不会该怎么办?做得不咋样又该怎么办?2、对自己不会的工作,有责任有要求提出相应的人员给予技术辅导,教会自己;对自己会的工作,有责任有信心做到更好。3、尽管是第一次操作,在工作过程中,应该一边工作一边总结该项工作的要点和心得,边做边想边总结,而不是被动地去完成任务,管他哩!我本身就不会就可以胡乱操作的心态是很不好的!4、当自己做错了,自己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态度,言语上“领导,我错了,”行动上表现出忏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不是轮顺序来说是谁的责任。这是态度不端正的行为,做人,要敢于担当自己的那部分错误。综上,这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心态不好,认错态度不好(做人都不会做),在岗训练认识不够。
如何处理?我赞成开除!
我认为将以上事实说清楚,该拉长担当的要担当;该员工承担的要承担,员工赖账不担当要狡辩的,应该加大惩戒力度!狠,是为了让其今后走得更好,人生中,肯定是需要缴纳“学费”的,通过严厉的惩戒,让其自己为自己的错误埋单;惩戒,也是他自己成长的加助力,使他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促使自己走向成熟,如果该员工能自己醒悟,那么惩戒这个“学费”是值得的,他自己会这么认为!醒悟不了,这样的员工不具有潜力,更不能留!
从HR角度来讲,识人就是从这些细微之处发现人的,细节往往是品格的展现,又是心态、抱负和能力的展现,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七色,一个小小的细节可以折射一个人的优点和短处、品性和境界以及未来的趋势。比如:曾遇到某次酒会上一老总多次强迫同桌人员喝酒,不喝酒就捏别人的脸调戏。就这个细节,我就断定此人肯定专横,事后一问,熟悉他的人都是这样的评价。酒桌上的表现最能暴露一个人潜意识是怎样的。孔明就说了“醉之以酒以观其性”,工作当中也是一样地通过细节可以发现哪些员工有潜力,哪些员工没生命力。
将这个分析,讲清楚道明白,相信员工是可以愉快接受的。至于在如何开除的手段上,是有艺术的,最好是能规避劳法,不要生硬化。很多时候,看起来是员工的错,可是离职的时候公司还给赔偿,其因就在于HR没有把这个过程中进行有效分析,艺术处理!

Fany-cheng 发表于 2012-1-10 12:00:09

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2-1-10 1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情当然是以真相为判断条件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问——
对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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