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如斯 发表于 2004-10-26 13:33:00

离职交接问题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了离职申请,到离职日期的时候公司没有安排人员与该员工进行交接,是不是该员工要以自行离职?而该公司能不能因此提起申诉呢?

gleda 发表于 2004-10-28 11:22:00

一样的情况

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啊!呜呜……辞职信已经交了一礼拜了,公司至今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也不找人来接替!我该怎么办?难道真的一个月后潇洒的离开??如果公司拒绝帮我办理档案(存于人才)和社保转移,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盼各位高手指教!

菡萏 发表于 2004-10-28 17:31:00

RE:离职交接问题

我觉得从成本角度考虑,应该会给你办档案和社保转移的。

快乐东方 发表于 2004-11-21 19:28:00

RE:离职交接问题

个人认为只要以书面的形式辞职,领导接受了辞职书,一个月后不管他给不给答复,都可以离职了!

清风0614 发表于 2004-11-23 08:46:00

RE:离职交接问题

我个人不赞同"不管公司答不答复,一个月后就离职"的观点.
如果这种问题出在我身上,我一定会主动去找主管,要求主管安排人员办理移交手续,这样,对公司,对自己,都有好处.他一次不理我,我就找他两次,......如此,总会有解决的一天.
当然,这纯属个人见解

黑衣愚人 发表于 2004-11-23 11:39:00

RE:离职交接问题

斑竹,要求有好意见啊。

没事混混 发表于 2004-11-23 14:07:00

RE:离职交接问题

这个问题我也遇到。
个人认为,从法律角度说,提前一个月将书面辞职申请交给公司后,不论公司是否答复,均可办理离职。

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04-11-25 11:18:00

RE:离职交接问题

从法律角度说,提前一个月将书面辞职申请交给公司后,不论公司是否答复,均可办理离职,至于如何赔偿那与合同有关。
从情理上讲,应该与主管沟通,办理好交接再走,否则在以后会有困难。例如在离职证明方面等。

东南西北风 发表于 2004-11-26 00:14:00

RE:离职交接问题

呵呵,公司要是一直不做声,你就写信到当地的劳动局,把信给他们,顺便把你的离职书给他们看,他们那里有记录的。回来的时候再告诉公司,你已经去了劳动局了,如果还没有声音的话,他们会来查。当然你要一式三份,一份你自己的,一份公司的,另一份是给劳动局的。不过这个办法有点绝,不到万不得已,最好别用。但是通常会有效果。

rongrong66 发表于 2004-11-26 13:10:00

这个很容易的

如果你一 个月前提交了辞职报告,到时间你大可以走人,不过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你要有证明证明你的辞职报告一个月前就给看到了,比如有公司负责人(人事部)签字的证明,否则很难证明你的报告是一个月前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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