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还是给予经济补偿,毕竟不是因为员工自愿而公司方主张解除的劳动合同。 应为变更工作地点,首先要协商,且企业要有充分的理由,协商不成,单位应给予补偿 最好协商解决,如申请仲裁经济补偿是免不了的。 友好协商 如果公司有管理规定且公示了,对这种“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行为,可以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就不需要付经济补偿金。 jidong 发表于 2012-1-31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公司有管理规定且公示了,对这种“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行为,可以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手册上的确会有相关描述,但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是倾向于保护员工,如果员工本人坚持不同意安排,尤其是这种工作地点变化,估计仲裁还是会支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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