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uww 发表于 2012-2-16 16:05:47

请教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问题

各位专家:

有朋友询问他的工资应该怎么计算,不清楚此类问题,特来请教大家:

他跟公司的合同条款为:

工作5周,每天工作10小时,休息10天,往返路程2天。
5W(10H)+10D+2D;

实际工作情况为:
工作4周,每天工作12小时,休息7天,往返路程2天。
4W(12H)+7D+2D;

那么现在的月工资应该是合同规定月工资的多少倍?

是原来合同规定工资的1.22倍吗?

芋儿 发表于 2012-2-16 19:16:10

本帖最后由 芋儿 于 2012-2-16 19:18 编辑


不知道算的对不对{:5_277:}(黑心老板):
从“年度工作时长”比较是1.22倍,但是合同约定的情况中月度加班小时已经超过了36小时的劳动合同法要求,而实际履行的情况,更是严重超时工作!
楼主应该计算一下:
1、这个案例中如果将超时部分的1.5倍加班工资计提后,这个员工实际基本工资会不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由于实际履行的上班时间远远超过合同及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长,而这部分用1.5倍计算,因此实际发放工资应该不是1.22倍,而是在1.42倍左右。

欢迎拍砖

yuyuww 发表于 2012-2-17 10:33:08

芋儿 发表于 2012-2-16 1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算的对不对(黑心老板):
从“年度工作时长”比较是1.22倍,但是合同约定的情况中月度加 ...

感谢指点。

您提到的第一点应该在合同中工资体现出来了。

sawata 发表于 2012-2-17 11:25:54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1: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2:下面是我的计算方法,第一次这样算,错误请各位HR达人指出来,在这里先谢谢各位了:
按实际工作情况来计算
工作4周,法律规定总工作时间不得到超过8*5*4=160个小时。
此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休息7天,往返路程是2天(算休息),则总工作时间=12*(4*7-9)=228个小时

此时公司已经超过了68个小时了耶。

baiyunwangjing 发表于 2012-2-17 12:24:31

学习了,谢了

yuyuww 发表于 2012-2-17 13:50:21

sawata 发表于 2012-2-17 1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1: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 ...

感谢讨论。
所说的此人工作情况是 工作4周,休息7天,往返2天算休息,则4*7+7+2=37天内
总工作时间=12*4*7=336个小时

sawata 发表于 2012-2-17 14:02:00

yuyuww 发表于 2012-2-17 1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讨论。
所说的此人工作情况是 工作4周,休息7天,往返2天算休息,则4*7+7+2=37天内
总工作时间=12*4 ...

你这个9天不在那个4周里面啊。那这样的话岂不是超的更多吗

yuyuww 发表于 2012-2-17 15:14:37

sawata 发表于 2012-2-17 1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9天不在那个4周里面啊。那这样的话岂不是超的更多吗

是的,工作四周,之后休息7天,再给2天时间往返路上。

jidong 发表于 2012-2-17 22:47:52

综合计算工时制,应该是以计算周期来说,不应该按月计算是否有加班。

yuyuww 发表于 2012-2-20 08:35:36

jidong 发表于 2012-2-17 2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综合计算工时制,应该是以计算周期来说,不应该按月计算是否有加班。

综合工时制是应该按照周期计算,但工资还是按月计算,并且合同法里也是规定了按月,旬或年的计算。
您说的意思是按实际情况计算出年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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