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 以及员工福利的一些问题
1:我想知道08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金,在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下 有没有工作不足6个月按半年计算 超过6个月就按一年计算的规定。还是必须满了一年才按一年计算 比如05年9月份到公司 那05年9月份至 12月份只有4个月 就按半年算吗?2:关于员工手册之类的公司文件规定中有这两个福利 1:员工年资调整(每工作满12个月 基本工资上调20%)
2:员工年终奖(手册中没有写明和公司业绩相关【我们也看不到公司财报】)
针对这两个福利 突然从2010年就没有发给员工了 离职后找公司拿到这两部分福利有法律依据吗?毕竟没有写到合同中。我有公司的工资表 上面证明以前都是有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工作未满1年的按1年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关于你第二个问题:我只能说,同工同酬。 本帖最后由 krinin 于 2012-2-18 15:28 编辑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2-2-18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工作未满1年的按1年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关于你第二个问题 ...
谢谢你的回答 我知道需要收哪些证据了 关于年资调整 其实我搞到了公司所有人的薪资表 其中包括记录了所有员工的年资调整。。不知道这个算有利证据不
但关于年终奖还真麻烦了 我还真不好找证据证明其它部门发了年终 但我们部门没有发。。。 在你认为薪资证据在公司手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诉,证据在公司手里。如果劳动仲裁受理即可。
如果不受理,建议向劳动仲裁申诉,未支付你工资。这个是绝招!!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2-2-18 15: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你认为薪资证据在公司手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诉,证据在公司手里。如果劳动仲裁受理即可。
如果不受理 ...
这个没听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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