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之梦 发表于 2012-3-2 15:27:20

向大家请教:员工离职的时候可否将自己的工作笔记本带走

大家好!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普通的行政人员在离职的时候可否将自己的工作笔记本带走?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3-2 15:35:43

这个是私人物品吧,只要把该交接的交接完了就行啊。一般的行政人员而已,不涉及到公司多少秘密吧

cyf019 发表于 2012-3-2 15:57:39

是指纸质的吗?如果不想让员工拿走,是不是得这样:
1、笔记本统一由公司发放;
2、规定员工记录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必须使用公司发放的笔记本;
3、规定员工离职时一律不允许把笔记本带走。

不过,这类事情头一次听说呐。

truelovehua 发表于 2012-3-2 15:59:16

一般处理,所有权是员工个人的工作笔记本、记录本等载体,应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记录的内容,撕下来交给公司,空白页由其带走,因为上面可能存在公司秘密的记录,我们是这样操作的。

alinaliu 发表于 2012-3-2 16:38:05

是纸质工作笔记本还是笔记本电脑?是公司发的还是自己购买的?我们每周都有上交工作日志,离职时也有移交清单,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所以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beeyao 发表于 2012-3-2 16:46:39

好像工作交接清单没有这项,一般员工在收拾自己的物品的时候带走了或者扔了。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2-3-2 17:00:46

本帖最后由 markkk2010 于 2012-3-2 17:02 编辑

如果是员工的就让员工带走,如果真的是什么大秘密,我想即使收了笔记本,也在脑子里面!
为了避免这类事情,以后可以向员工发放笔记本,一些事情写在上面即可。

brainbow123 发表于 2012-3-6 18:15:39

笔记本都不让带走吗?不会吧,工作交接时需要交接的东西都会写清楚啊。

ycdbkun 发表于 2012-3-6 20:48:54

如果是因为害怕员工把公司的机密泄露出去,那么如果机密是记忆在员工脑子里呢?莫非要把头也留下。

ycdbkun 发表于 2012-3-6 20:50:21

即便员工把机密写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如果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且没有构成实际的损失,那么也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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