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ert369
发表于 2012-3-7 10:05:19
要证明事实的劳动关系本案中提供的线索太多了,上面的高手都已回答,不再赘述。 可我想到的是陈某签的是三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是三年及以上的么?或者陈某可以此为线,抓住公司违规约定试用期为由。
Desert369
发表于 2012-3-7 10:06:36
合德-阿军 发表于 2012-3-6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公司虽然黑,但是站在公司的角度想想,我招一个人容易吗,招一来能做事吗,光培训都投入了,建议跟公司 ...
员工试用期辞职的,好像不用赔偿培训费用吧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4-26 19:46:33
学习了。
zhangyachi
发表于 2012-8-8 16:34:28
{:5_257:}{:5_257:}{:5_257:}
我不是野孩子
发表于 2015-5-18 17:06:45
义贤韩世春
发表于 2015-7-16 15:13:29
不管何种离职原因,用人单位都应当结算支付员工在职期间的全部工资,不得克扣。法律上规定做一天也是有工资的。
不过你要尽量掌握你和用人单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