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屠刀 发表于 2012-3-8 11:32:57

试用期离职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某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的相关制度中规定试用期员工离职需要提前15天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是签订制度知悉声明,某员工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天提出辞职,3天后离开公司,公司以相关制度规定为由不予批准,要求该员工继续工作直到15天后方可离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该员工如果不去上班,公司将按照旷工处理,不予结算工作!该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sawata 发表于 2012-3-8 11:41:31

不合法吧。国家的法律有规定的,那么地方规定,行业规定还是企业的规定都只能优于国家规定,而不能低于国家的规定。所以个人认为不合法。
1:员工手里要有一份公司的规章制度。
2:找到自己提前3天提出离职的证据。

放下屠刀 发表于 2012-3-8 11:44:05

sawata 发表于 2012-3-8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合法吧。国家的法律有规定的,那么地方规定,行业规定还是企业的规定都只能优于国家规定,而不能低于国家 ...

谢谢!但是这个是双方约定的呀,在入职时是同意的!所以在现实中不知如何处理!求权威解答!!

郭冷 发表于 2012-3-8 11:44:50

公司制度规定超出劳动合同法规定范围,应视为无效规定,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员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如果公司不予受理,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白羽青眸 发表于 2012-3-8 11:46:38

不合法,员工书面提交离职申请,注明时间,三天后就可以离开了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3-8 11:57:07

不合法,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公司离职即可!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3-8 12:01:50

支持上述观点,确实不合法,该协议应该视为无效。

ycdbkun 发表于 2012-3-8 12:35:19

这种做法当然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这家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的形式否定了法定解除权,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自然是违法,当然是无效的。
你可以以邮寄送达辞职单的形式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注意封面上的“邮寄内容”一栏要写明辞职单,并保存好用人单位的签收记录,当然还有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敢以旷工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

抚琴揽月 发表于 2012-3-8 13:49:43

再好的协议也不能和法律相背离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2-3-8 14:27:26

很明确,国家法大还是你企业规定大?
二一个问题,不发工资,更是明目张胆的违法,一告一个准。
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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