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wata 发表于 2012-3-8 14:14:37

这个还真学习了,平时还没在意过这个呢

赵佳辰 发表于 2012-3-8 14:18:28

无须支付加班工资。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2-3-8 14:22:04

对于女员工就是半天标准价,加班当然3倍了,这是毋庸质疑的。只不过是三个半天的加班,我理解

兵心飞翔 发表于 2012-3-8 14:30:30

我们是自己可以选择放假,也可以上班{:5_228:}

潇潇宝贝 发表于 2012-3-8 14:38:53

{:5_257:}学习了!!

tigerben 发表于 2012-3-8 15:11:28

有制度,批示文件,就按规则办理即可。在制度未修改前,还是相对合理的{:5_208:}

中队长 发表于 2012-3-8 15:22:37

中队长 发表于 2012-3-8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属于法定节日,不属于法定假日,无需支付加班费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2000年2月12日答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这个文件从侧面否定了“三八妇女节”若仍是工作的员工须支付加班费的说法。

中队长 发表于 2012-3-8 15:24:05

我国三类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各自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beeyao 发表于 2012-3-8 17:01:53

没听说过。我们是这样操作的,如果当天没办法休半天,可以调休。

huiqiong1217 发表于 2012-3-8 20:15:38

不属于法定假日,不要支付加班费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三八妇女节正常上班,单位是否应付三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