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
我们公司是生产型的企业,公司实行的是每周六天工作制,现在正在准备签劳动合同。目前有几个比较棘手的问题:1.车间工人几乎是天天上班的,而且实行的是日薪制,上一天班就拿多少钱,那他们这块是该签什么样的合同,2.后勤办公人员一周上六天班,但是周六又不提供加班费的,我能否在合同中间直接写明,此合同已包含周六上班工资及加班工资,这样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如何做都是权宜之计,还是慎重处置,毕竟这个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劳动争议仲裁法,都有,一旦民告官,公司就只有死翘翘还是提请公司研究吧
1、加班费
2、调休
3、调整工作时制度
4、梳理工作写实
5、加强员工考核力度
你慢慢会发现,结果是时间调整成了5天,但工作并没有耽误,人员并没有增加。
员工照常是日薪制,但没有怨言,因为设置了顶班岗,设置了倒班制。
所以,还是从长计议 1:先不说签什么合同,车间工人几乎天天上班,那也要休息啊。先要明确你实行的是标准工作时制还是综合工作时制吧。
2:标准工作时制下,周六加班不给加班费,那你也要安排人家调休啊。合同里约定周六上班的工资及加班工资不合法。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2-3-9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何做都是权宜之计,还是慎重处置,毕竟这个劳动合同法,社保法,劳动争议仲裁法,都有,一旦民告官,公司 ...
我说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多的生产型企业都存在的问题的,我待了几个单位,都是这样的操作模式的。你说的那几样措施也不是一天两天能达成的,只好慢慢来啊,但是现在这个签合同时当务之急啊
哎,那就是按着做“正确的事”,,朝着正确地做事发展。先解决当下的问题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子的,目前劳动合同没有公开签订、全员签订,仅限于幕后操作,即:只有少部分员工签订(也就是在劳动局备案的那部分),并且全部是由公司办公室全权代办,员工本人并没有,或着说并知道自己还与公司签过合同……
目前,公司也很想在这方面正规起来……我也很期待具体的操作办法,请高人指点迷经呀! 没看明白问题,签什么样的合同,是想问签什么工时制度吗?如果没有特别申请,就只能签标准工时制;车间工厂如果去申请综合计算工时是能批的,如果批了,就签综合工时制。
关于加班费,如果要规避风险,可以使用总额倒推,在工资表里体现加班费就行,但要注意分解出来的加班费以外的工资总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好的方法,同意楼上的,保证一线工人的休息时间,一个星期至少休息一天。 拟采取步骤:1、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双倍工资伤不起呀)
2、工作时间全部为“综合工时制”(批不批下来另一回事)
3、工资结构中增加“月固定加班费”一栏,加班费数额绝对要超过36小时的费用但还要保证
基本工资达到政府最低工资线。
4、建立基于岗位的考核制度。 去审批综合计时制'时间上做个合法安排''按法律规定一周是需要一天休息''如果不给休'尽量给加班工资'''当然所有措施的'前提是人力成本不变。这样'以后遇纠纷就会好处理点 一盆冷水给你泼下去,硬伤没什么操作性不操作性,既然事情是违法违规的,那么你的所有操作都是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果不想承担违法违规的风险,综合工时制和加班费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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