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依
发表于 2002-8-28 16:41:00
告诉你的老板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naonao
发表于 2002-8-28 17:38:00
状告公司
状告公司,同时想媒体曝光
飞雕
发表于 2002-8-28 17:43:00
打110
王文风
发表于 2002-11-26 12:39:00
说服你的老板,或者干脆拒绝
走走干干
发表于 2002-11-26 12:51:00
告诉他利害关系,然后由他自己选择,如果他真的要你干,你就表明你自
噢伟哥
发表于 2002-11-26 13:08:00
讲明利害关系,不能搜身。
老门
发表于 2002-11-26 13:13:00
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公司陈明利害,这是一种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suhui28
发表于 2002-11-26 13:54:00
不能这样做你要给公司说明这是侵害别人权利的
小圣
发表于 2002-11-26 14:03:00
海棠 前辈,赶快离开你的公司吧!
海棠 前辈,赶快离开你的公司吧!太复杂了!一会儿高层领导谈恋爱、一会公司又要你对员工搜身!
善良宝宝
发表于 2002-11-26 14:06:00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