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雪人
发表于 2002-11-26 14:41:00
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小奴奴
发表于 2002-11-26 14:52:00
非常不错的简介
这个雪人的见解真特别,要是我,我就起诉那个单位
spring1166
发表于 2002-11-26 15:08:00
这位写繁体字的老先生都说了:侵犯人权!
以下是引用陈酒在2002-9-12 18:50:44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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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们是大商场吗?告诉领导,搜身不如花钱买监控器
Evans
发表于 2002-11-26 15:32:00
告他!
LAOHUANGGUA
发表于 2002-11-26 16:18:00
观点
我肯定不会执行,还要帮受害者讨公道。
今天你跳槽了没有
发表于 2003-3-11 09:14:00
人权
风轻扬2002
发表于 2003-3-11 09:29:00
坚决反对
坚决不同意!
东北小胖刀
发表于 2003-3-11 11:10:00
绝对不能做
你可知道,一旦闹大了,责任恐怕完全在你这儿.要三思.
无论从国家政策到社会语论都已经统一了的事情,何必要违反呢.
ashen
发表于 2004-7-13 11:12:00
拒绝
拒绝.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陈妍君
发表于 2004-7-15 09:55:00
看法!
坚决抵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