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协议违约金的问题
一员工甲在一个事业单位的幼儿园工作,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合同、上五险一金、福利待遇很好。在2011年参加单位组织的外部培训,口头约定了服务期2年,但并未签署书面文件。甲由于个人原因于2012年2月提出辞职,但其服务期并未履行完,单位要求其支付培训违约金。甲不想支付违约金,此事应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有其为劳动者参加培训出资的货币支付凭证,可以证明此事成立,甲应支付其剩余未履行的费用。违约金和培训费用可以是一回事吗?甲如何才能不支付或少支付违约金?
1、违约金是根据实际产生的培训费用来计算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用的金额。
2、员工甲能否不交或少交违约,取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序,因为你们说的服务期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所以,如果你们订立了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的时间等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按5年的期限等分。
必须有此次培训的发票,没有无权要求别人. ycdbkun 发表于 2012-3-26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违约金是根据实际产生的培训费用来计算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用的金额。
2、员工甲能否不交或少交违 ...
如果用人单位有支付凭证,甲因为劳动合同也未到期,培训服务期也没到期,那样的话,甲是不是就必须得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了?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培训费成立条件是:必须和企业签订了专项培训服务合同(协议)。反之,则不成立!
违约金和培训费用不是一回事。培训费为是参加培训而支付的费用,违约金是违反合同(协议)而产生的费用 吕兆 发表于 2012-3-26 14: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培训费成立条件是:必须和企业签订了专项培训服务合同(协议)。反之,则不成立!
违约 ...
哦 也就是时候上述案例中 不涉及培训费,但涉及违约金。
上述未签订协议,员工甲用不用支付违约金?如何支付? Patiencewade 发表于 2012-3-26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 也就是时候上述案例中 不涉及培训费,但涉及违约金。
上述未签订协议,员工甲用不用支付违约金?如何 ...
未签订服务期协议,就不存在因为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 吕兆 发表于 2012-3-26 14: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未签订服务期协议,就不存在因为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即使用人单位能提供其参加培训的凭证,由于当时未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虽然有培训的事实,员工甲也不用支付违约金,也可以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双方存在书面培训协议,而员工甲又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一毛钱都不需要支付。
双方的口头协议,如果甲不承认,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