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12-4-5 15:35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要给原单位发挂号书面文件,申明个人已按法规程序办理离职。
2、诉求公司按法规支付工资。
3、注意措词 ...
支持这种方式!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就行了,用人单位没有审批权或批准权,只要留有提前三天告知公司的证据就行,录音、拍照、挂号信等全都可以。单个人觉得帮助员工这种和上家公司做,有点不妥。
1、用人单位估计也有难处,需要重新招聘,从职业道德的层面,员工对用人单位这种要求可以予以考虑;
2、如果真的帮助这名员工顺利入职,对以后的管理也有负面影响。
3、还是让员工自己好好和上家公司协商,争取最短的时间内顺利离职。
南极人 发表于 2012-4-13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这种方式!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就行了,用人单位没有审批权或批准权,只要留有提前三天告知公司 ...
是,尽量少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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