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逼你主动辞职!!!!
劳动合同上面这样约定如果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岗位调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薪资调整。
如果乙方拒绝甲方岗位调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OK,现在事情来了,一个员工经过访谈调查,对其表现很不满意。领导认为就直接调整到低级岗位,立刻直接大会宣布并发文免职,采用最低工资,而这些并且不需经过他本人同意,因为劳动合同已经约定了。
期间建议给予适当补偿,让员工走人,员工同意。但是领导认为表现不佳没开除已经不错了,还要给钱送走?岂有此理!而且合同有约定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的,就偏要按调岗调薪,让你自己提出辞职,补偿连个毛都没有!
请问
1、劳动合同这样订立是否OK?
2、公司这样操作是否OK?
3、这样操作,各位看官,在无法改变领导偏执的前提下,有何建议良策?
标题好激烈……
劳动合同上面这样约定) I5 }! ?- m: h; y ~. q# f
如果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岗位调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薪资调整。2 r' x) M: s; }& P$ L/ u/ o
如果乙方拒绝甲方岗位调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已经违法了! 不公平,违法立法原则,明显欠抽的行为;
该条款无效;
这样操作不OK{:5_248:} 调岗调薪法律是允许的,但是得双方同意。
逼员工走,企业有点不人道,这种企业,员工还是趁早走,耗不起。 第一,员工不胜任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明证实这一点。这是前提。
第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涉及一个程序问题,如果确实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必须先经过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才能够调岗。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同样,调岗后薪酬会随之调整。
这种合同条款无效。其他的依照法律规定咯。 又碰见一个HR难做的。同意上楼观点 LS各位,该员工已经调岗了,然后薪资随之降低,适用新岗位的工资。现在,该员工拒不答应调薪,认为必须双方协商。咨询12333,要排除恶意调岗动机,合同签了就没办法了,谁叫你当时没看清楚甲方可以依照不胜任为理由调岗调薪的权力。 这个合同肯定有问题的{:4_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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