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 发表于 2012-5-15 11:10:43

国税总局:解聘补偿金按规定缴个税【转载】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近期有纳税人咨询,单位给予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昨日回应称,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司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因此,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对这部分收入按照规定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答实录:【问题】有纳税人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员工一笔经济补偿金,单位给予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解释,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设区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上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因此,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对这部分收入按照规定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绮真 发表于 2012-5-15 11:19:27

不界定为补偿金,界定为什么,说清楚啊。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2-5-15 11:30:30

山头主义严重,各取所需,老死不相往来

泡泡kitty 发表于 2012-5-15 11:35:43

补偿金本就是为了公平而设立的,国税竟然还要在这抽税,真太不合理了!

静停山 发表于 2012-5-15 11:36:38

只是个务实的案例,望楼主不要在人事方面太多的精力,否则在HR方面就会绊住脚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5-15 11:51:08

此新闻今早一起来就看到了,用一个字评价:狠!

吕兆 发表于 2012-5-15 13:42:50

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什么不能按照相同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茶宝 发表于 2012-5-15 14:18:51

不太明白,有什么不一样,为什么要区别征税呢{:5_246:}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5-15 16:22:28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5-15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新闻今早一起来就看到了,用一个字评价:狠!

朋友,我识数的,三个字:很狠

lmc0726 发表于 2012-5-15 21:42:03

感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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