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河小许
发表于 2012-5-22 14:08:47
个人认为,案例中公司应该为员工共依法缴纳保险,例如: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出现问题可以随时解决,省去不少麻烦事。有条件的公司也可以购买意外伤害险,作为公司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
中队长
发表于 2012-5-22 17:09:21
什么年代了,还不给员工交保险。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5-22 17:15:11
明知是做违法的事,可我还在一个这样的公司做人事,我都汗颜啊。我单位就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上保险,郁闷要死,但又无能为力。
浪漫樱花2008
发表于 2012-5-22 21:19:47
霍林河小许 发表于 2012-5-22 1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案例中公司应该为员工共依法缴纳保险,例如: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出现问题可 ...
是呀,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购买五险,但是就目前我们公司的情况五险的范围不能覆盖全部,所以还有一部分员工未能参加社保。所以就会出现稍有法律意识的人来公司索要,但是为了公司的长远打算,这个钱是不能给的,一方面即使是公司为其参了医疗也未必全部费用都会保险。退一步讲即使基本都能报销,但是由于还有一部分员工未能参保,一旦给这位员工报销了医疗费用,其他为参保的员工在场内生病,他们也相继会提出同样的要求,这样公司情何以堪。
柳编辑
发表于 2012-5-23 07:51:01
现在是和谐社会,不管有没有规定,只要员工在闹,企业就得适当退步,政府更多的是息事宁人
lotus_sun
发表于 2012-5-23 12:40:13
和谐社会。协商解决吧。
竹梓
发表于 2012-5-23 15:45:48
员工入职公司即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无论员工是否会得病,企业都不应该有侥幸心理。该员工要求支付全额费用也是不对的,建议楼主参照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予报销。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应该也会承担责任的。
逸雪纷飞
发表于 2012-5-24 13:14:03
其实企业也有很多的无奈,如果人员多,来个人上保险,走个人退保,HR不用干别的了,围着保险转吧,虽然现在大多数都知道这些道理,可是很多人就是说走就走,对公司一点感情也没有,也有些人说好好交接,可实际情况呢,是提完离职之后的工作状态判若两人,作为HR应该怎么办?
小美妞佳蕙
发表于 2012-5-24 15:58:47
啥年头了?还有这种公司?最好想法子赶紧离开吧!{:5_259:}
yazhi999
发表于 2012-5-24 16:16:05
不缴纳社保,基本上全部费用都由公司过出了,意外商业险也是针对意外伤害情况的,疾病是不能报销的。现在的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已经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