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假(看护假)该不该给?
公司一名主管老婆生小孩,已经是第二胎了(第一胎是男的),广东的法规上没有明确说计划生育外的不能享受护理假,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男性员工符合计划生育的,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现在主管就说:他能拿到准生证、出生证等资料就说他的小孩是符合计划生育范围的...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生二胎本身是违法行为。不受生育保险条例的保护。单位可以不同意。 不是说只要生2胎,就是违法行为吧?
政策允许内的2胎,是合法的哦
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拿来准生证的,就应该享受护理假吧!
女员工如何符合2胎政策,产前检查假,生育费用,生育津贴,都是和1胎一样享受的呀。 附议板凳意见
政策允许内的2胎 享受1胎同等的待遇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都可以享受陪护假;而且现在政策有规定什么条件下可以生二胎。 现在有些地方的政策是允许要二胎的,所以还是看地方政策吧,我个人觉得只要手续齐全应该给予产假及陪护假的。 现在公司员工二胎越来越多,又是新问题啊 给吧,毕竟这种小事,不要给员工不好的印象! 既然已经拿到证件,公司应该给假,该员工还是主管,不要让他造成抱怨公司的心理,否则会映像忠诚度。 linnyzl 发表于 2012-5-23 1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公司员工二胎越来越多,又是新问题啊
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