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yhbchs 发表于 2012-5-23 11:17:35

这些事情没必要上纲上线吧,灵活处理比较好

andylei827 发表于 2012-5-23 11:45:50

{:5_142:}给吧!

和叶 发表于 2012-5-23 11:54:44

护理假本身就是为了鼓励晚婚晚育的,二胎应该是不能够享受的

双人“鱼” 发表于 2012-5-23 11:58:43

可以先给假,然后让让主管写份声明,声明自己能拿到证件,就按护理假处理,不能拿到,再改为事假处理。(当然,那个交资料的时限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内没有没说明,如没有说明,就协商好一个时间)

PP姐 发表于 2012-5-23 12:00:45

我是来学习滴!{:5_228:}

风吹沙 发表于 2012-5-23 14:38:34

个人觉得这个要看单位自己的意见了。
人性化点的,只要是合法生育的,就应该适当予以假期。

yangxingchao 发表于 2012-5-23 15:01:07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员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并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广东省的是要领取独生子女证才有的,我们公司也是这样执行的

yangxingchao 发表于 2012-5-23 15:08:40

不知各位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东北的星星 发表于 2012-5-23 16:07:00

学习一下

gdgzlsh 发表于 2012-5-23 22:02:37

看护假,适用独生子女父母。
有关规定,见《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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