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井
发表于 2012-5-24 15:28:50
本帖最后由 浅井 于 2012-5-24 15:31 编辑
自己负全责,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吧?
嘿宝猪
发表于 2012-5-24 15:37:34
工伤不了解 看看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5-24 16:15:22
个人认为如果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有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中负事故次要责任以上者,可以排除工伤的认定,如果虽然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但在交通事故认定中,不负事故责任,则仍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半饺子
发表于 2012-5-24 16:26:15
支持楼上
qq0681
发表于 2012-5-24 18:58:52
此类事故,关键要看双方的责任划分,因为是该员工负主要责任,不属于工伤或视为工伤。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该员工家属一定数额的救助,不是对其本人的行为的肯定啊!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24 21:15:18
不属于。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24 21:23:55
本帖最后由 平安幸福 于 2012-5-24 21:28 编辑
你提到的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 规定好象是未修订前的啊,修订后的内容如下跟你提的不一样。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换言之案例中提到的员工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能认定工伤)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常理
发表于 2012-5-25 09:00:05
以法律为准绳{:5_252:}
cmfu01
发表于 2012-5-25 09:08:44
这是一个老话题了,不同法律范畴内的。
鸣天
发表于 2012-5-25 09:10:02
不算。若交通事故被判次要责任以下者则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