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同一城市,可为其缴纳社保,等员工办理社保合并的时候会将重复部分退回公司及个人的,这样就不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了。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为其购买社保,而公司又想录用员工,可以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把情况说明清楚。但是万一发生工伤事故的话,公司还是推脱不了责任的。 还是慎重一点吧。 好像不能单独购买工伤险,现在都是五险一起买吧
可以为员工买意外险啊,交社保的钱 一年也很多了 用来买意外险够了·· yazhi999 发表于 2012-5-28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真要录用该员工,最好双方签订书面的东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如果该名员工的确是难得一遇,也是你们企业求贤若渴的人才,那你们最好和员工、还有原单位商量好,尽量走合法的道路,至于你回复的书面东西有多大效力,那么若果没有书面东西,你觉得你敢用这名员工吗?如果该员工仅是一名普通的员工,那么就不要录用,省的日后的麻烦事情发生。 如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的规定,如果该员工日后和你们单位发生劳务纠纷,是要以劳动关系处理,那么你们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 yytyuxi 发表于 2012-5-28 1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单保,只参加工伤保险。
操作过,有两个人保险是机关事业的,只参加了工伤 这个问题,如果被查到,可以让其出示社保转移单和自愿证明书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