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到期不续签的风险
我公司2009年与一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去年年底到期。在进行续签时,劳务公司提出要我们支付其他各种费用如小劳保、住房公积金等,我们一一予以否决,结果劳务协议的事就一直搁置。现在我公司还是一直使用其劳务工并按时支付劳务费和管理费。是否会造成与劳务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呢? 尽快续签劳务派遣协议,防止事实劳动关系出现。 你们公司这样是不对的哦,劳务工可以转移风险是没错,但是不交社保的风险即使是劳务公司也不愿承受吧。
如果3方都不签合同,那最终就变成你们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了呀。 linnyzl 发表于 2012-5-28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公司这样是不对的哦,劳务工可以转移风险是没错,但是不交社保的风险即使是劳务公司也不愿承受吧。
如 ...
我们一直有依法付社保的费用,但是劳务公司提出要我们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而且比例很高)不是无理要求吗?目前我们使用的劳务工仍然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他们的合同今年年底才到期的 yazhi999 发表于 2012-5-28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尽快续签劳务派遣协议,防止事实劳动关系出现。
我们也想尽快续签,可是劳务公司表态如果不全部答应就不谈续签的事情,这不是要挟吗。。。 可以换一家劳务公司 那就终止劳务协议,找别家的劳务公司 由于历史原因,我公司是承诺使用这些劳务工直到他们退休的(五年内基本就退完了)。所以现在不管怎样都还是继续用他们并按时付钱。只是不签协议总是有风险。谢谢先啦 这样风险较大哦,还是换一个合作的劳务公司吧。 不论怎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公司肯定要负担责任的。为次还是尽快处理为好。至少要将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的沟通资料纸质版保存完好,以免今后发生法律纠纷时没有证据..不过祝福楼主尽快完美处理此事!{:5_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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