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遗风
发表于 2012-7-21 22:49:48
我觉得在这一块,公司不必跟员工纠结这么多。只要员工能提供产检的证明,当天就给她产检假。人力资源管理在人性化这一块可以稍微灵活点,合理点。
1. 员工产假要路途上的时间,而且一般产检很耗时间;半天一般检查不完;
2. 即使员工费了功夫检查完了,再回到办公室,估计也没有太多心思做事情;
3. 一般员工请假,自己的事情还是会让其他人代替做,所以一天半天的不影响太多工作效率;
4. 如果在这一块跟员工争得太难看,反而挫伤了员工最公司的认同感,得不偿失。
代班丘比特
发表于 2012-7-23 13:58:13
同意楼上的。作为刚修完产假回来上班的hr我来说下我们公司吧。
1、产假肯定是要给全薪的,这点是很明确的。
2、一般每次产假都是有记录的,医生会写上体重、血压、胎位、腹围、胎心率等,这些作为请假依据。
3、半天或者一天都是准假的。而且据我观察,我们公司的准妈妈都会因为公司给予带薪产检假而非常感激,大部分情况都是很自觉的只请了半天。而在整个产检的工程中,会有几次大型的检查非常耗时,是必须要用一天时间的。
4、请产假的同事必须将当天工作跟同事做好交接,尽量不影响工作。
另:做了这么长时间的hr,我有个感觉,就是人啊,都是很感性的。再不讲道理的员工,当公司很关怀她,总从她的角度去帮助她的时候,都是会被感动的,一般胡来的很少。而如果公司一开始就很无情的拒绝给员工提供员工应该享有的权利的时候,再善解人意的员工都会变得斤斤计较了。所以,试着放宽条件,秩序也不一定会乱套。
sdkjrzb
发表于 2012-12-29 15:02:24
产假必须得给,而且还得依法给,按照《女职工保护条例》执行。
McPhee
发表于 2012-12-29 20:51:18
产检是需要支付工资的,一般单位是根据医院检查单子,发放基本工资(私企);能好点的就是正常工资。
spred
发表于 2012-12-31 10:02:36
我们公司那福利待遇没得说,婚假三天都没有别说晚婚晚育的,产检那都是事假算。。。准备修完产假走人。。。
风浪2
发表于 2012-12-31 11:42:45
我们公司是这样执行的,并在员工手册中写明白,员工在入职时就签字认可,到请产检假时就没有争议了。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zcmimi
发表于 2013-1-5 17:19:20
每个公司怎么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