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stard
发表于 2012-6-7 09:16:10
既然该同事能胜任现有工作建议忽略简历造假,避免两败俱伤。毕竟如果揭发此事,你同事会被公司辞退,即使不辞退也会严重影响你同事的工作积极性;而半年后才调查到简历造假HR也是严重失职,公司领导可能对你们问责。
sdzdh2010
发表于 2012-6-7 09:39:19
这种事情,应该严肃处理。
tigerben
发表于 2012-6-7 09:56:05
看岗位处理吧。
同时说明一个道理,造假也是被HR逼的,所以别太迷恋背调!再合适的人,你也难用一辈子!
TFHR
发表于 2012-6-7 09:56:19
如果能力可以,为什么总要纠结于细节,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如果你对他怀疑,就私下找她了解一下,如果其本人有难言之隐,有可能碍于面子问题,自己选择离职
为什么非要用强制的手段去处理事情呢?
为什么做HR的非要什么事情都要专业性呢?
为什么良好的沟通不能作为一项手段呢?
对于一些事情有些无语!{:5_204:}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6-7 10:20:53
为何过了半年才做调查呢?
个人觉得半年的任职期间 表现可以 胜任工作没有问题 若造假的没有太离谱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很多时候简历中稍微带点水分 或许应聘者想吸引面试官的眼球 让工作的机会更大些
409170754
发表于 2012-6-7 10:38:44
我觉得有时简历造假也是社会形势所逼,出来工作的,谁也很难保证自己的投的简历没有一点水分,看水分的多少吧,水分太多就是一个人的人格问题了,在能接受的范围还是可以理解的,还得看她这个人怎么样吧
elana
发表于 2012-6-7 12:02:25
着实难为楼主了。
把握个度再决定辞退与否。
企业管理中也遇到很多类似的事情,做HR好多时候也委曲求全了,人的纪律和职业素养很差,但是业务能力很强,这些人也在公司留下了,但是想成大器和往上走,这些人还是被淘汰了!
wlyyhmily
发表于 2012-6-7 14:39:16
能做不就行了,是原则问题就解决,不是原则问题过去就行了,可以点点这哥们,注意方式,要团结嘛{:5_228:}
QQ_0123E6
发表于 2012-6-8 09:28:56
学历不代表能力,制度又不能儿戏,非公开约谈确认事实,如果是事实,把选择权交给本人,一是自己辞职,二是公开承认错误, 留用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三是提交领导决定
miaoshou25
发表于 2012-6-8 09:56:47
做HR的果然不一眼,居然怎么多人选择了隐瞒{:5_252:}
追问一句,如果简历表上有类似:以上信息如有虚假,个人愿意承担XXXX等字样的话,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无赔偿辞退(试用期是否可以,转正以后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