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
关于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宁金管〔2011〕62号各有关单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基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根据国务院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法制化要求,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1年10月12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全市劳动合同格式文本,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用工单位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格式文本与职工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凡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广大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二、广大职工要自觉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主动与用工单位协商约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依靠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自身和家庭住房困难,维护自身权益。
三、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依法惩处违规单位,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得到贯彻执行,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南京市劳动合同书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问题:1、本次条例发布之后,对于南京企业来说公积金缴纳是否成为强制?
2、如果不缴纳公积金对于用人单位存在哪些风险?
3、针对大部分外地打工者,并不打算在南京买房,这种情况如何规避不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跟保险一样,是国家要求强制执行的吗?可是我看到不少公司只交保险,不交公积金,说公积金国家没有强制规定,是这样的吗 上海地区,除了异地户籍,农村户口的员工,企业可以不为其缴纳公积金,其他情况的员工都需要缴纳公积金。当然,现在有很多中小型企业还是没有为规定需要缴纳公积金的员工缴纳。 1、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强制性缴纳的。这个可以查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建设部门管理,只要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都不会受理因公积金产生的劳动纠纷的。现在两部门联合发通知,意味着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以后都会受理因住房公积金缴纳产生的劳动纠纷。 公积金好多中小规模的企业都没有。
法规是法规,现实是现实。现在社保法颁布后,企业一般都给员工上保险,但许多企业都按下限给员工上保险,没有按上年度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企业鸭梨山大啊 南京的劳动者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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