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离职是算试用期还是转正了呢?请各位指教。
我4月22日入职试用期两个月,6月22日正好两个月,6月18日写了试用期总结交个人事,6月18日,人事又给我一份表格让我自评一下,自评完之后我看下面还有主管领导审核,是否同意转正字样,但是我现在这份表格还没有交。我打算周一6月25日,跟领导提出离职。请问我这种情况算试用期还是已经转正了呢?已经转正,具体手续没办完那是单位的责任。 超过了约定的试用期时间,继续工作的便不能看做是试用期的延长,应是进入了非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公司制度上不完善要承担相应风险 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为限,你已经转正了。至于手续没办好那是职能部门的问题。 快乐的永远向前 发表于 2012-6-24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为限,你已经转正了。至于手续没办好那是职能部门的问题。 ...
但是我现在的想法是我不想干了,找好下家了,想早点走,就是想三天就走,我该怎么办呢? 超过试用期哪怕一天也算是已经转正,但你要真想离职的话,这种事可以跟单位协商的嘛! 我们都是按照你没转正算的{:5_224:}{:5_224:} 正常22号已经过试用期 已经转正,如果你想尽快离职,可以和公司协商,一般公司也不会刁难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你提出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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