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way_jj
发表于 2012-6-29 11:27:56
想要减少公司的风险,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由公司缴纳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2-6-29 12:15:01
不行的,还是按规定给她缴纳保险吧,以防万一
liuxm061211
发表于 2012-6-29 13:10:08
以个人的名义到社保局交社保?我没有看错吧,还没有听他说那个社保局会接受个人缴纳社保的,他是农村社保?
社保一般由单位给员工缴纳,不接受个人业务的。
化繁为简
发表于 2012-6-29 13:14:42
说不行的,是单纯从一般制度上了解的人,根本没有从实战和实际出发。社保是强制的,可是养老重复缴费是无效的。其他的险种可以多处缴交。
其实二楼的同学给出的已经是很好的做法啦。关键是要拿到有效力的证明,证明员工已在购买社保。协议必不可少。如有可能此协议可以在社保那去报备一下(如果企业够强大能做到的话,如果不行,那也要公司留存)。
最后一条建议最有价值,绝对不能混在工资里面发放的。
ns22
发表于 2012-6-29 13:16:23
我也有类似的疑问,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交社保么?
逸雪纷飞
发表于 2012-6-30 17:59:41
有时候是没有办法的,在太原有很多刚毕业的小孩就坚决要求不交保险,他们没钱,他们希望公司能给予一定的补助,而不是扣保险费用。
具体事情具体处理,但是就向前面的人说的,公司的利益一定要考虑,千万不能因为一个人的保险搅得天下大乱。
忧作难
发表于 2012-7-2 09:09:45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个是不允许的,因为社保转移法出台以后,社保是可以转移的,不允许委托支付了!!!!
lzg043
发表于 2012-7-2 09:30:25
员工都像这样,企业也想,但是国家不会同意的。正愁没地弄钱呢,呵呵。
miaoshou25
发表于 2012-7-2 10:33:47
社保是公司与员工双方都强制的,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是,如果员工实在不愿意转,直接给他开个新账户,这是最安全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把两个账户合并。当然,如果是一个统筹区域,联网的话会因为身份证号而无法新开(不过以前我们这里可以用一个错误的身份证号开,然后修改,合并账户)。
另一种办法就是让员工写申请,说明个人社保无法转移,申请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公司报销。不过这样做员工扭头告你,公司还是会吃亏。
小猪看报
发表于 2012-7-2 13:53:06
从法律角度,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