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kyoung
发表于 2012-7-5 16:19:18
没有任何规避的方式....只能上社保....补钱是没有依据的。
hrmst
发表于 2012-7-5 16:39:27
肯定是不行的,没必要承担这种用工风险
kynet
发表于 2012-7-5 16:54:01
还是应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保,以防今后有纠纷!缴纳或者现金补贴对于企业付出的是同样的,前者合法合规,后者还要承担风险,划不来
kynet
发表于 2012-7-5 16:54:59
ns22 发表于 2012-6-29 1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有类似的疑问,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交社保么?
当然可以了,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
wing.li
发表于 2012-7-5 17:25:07
肯定不同意,万一反咬一口,如何证明是个难事,另外,这不合法。
小和和
发表于 2012-7-5 21:02:47
不行,说服不了就劝退
木若愚
发表于 2012-7-6 15:03:21
刚毕业的第一家公司也就是现在的这家公司,居然入职半年以后才给办理社保啊,而且到时还是自愿性质的买或者不买。。。。。只许本人和直属上级签字即可。身为HR的我超级。。。。。。。。。。。。
双人“鱼”
发表于 2012-7-6 17:56:23
如果不按法规办,最后理亏还是公司。一个法规摆在那里,公司不遵守,后面出现纠纷,怎样也说不清。只能哑巴吃黄连啦。社保可是强制性的啊!
囧KK
发表于 2012-7-6 19:14:49
我也认为严格按照社保制度走,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salay
发表于 2012-7-7 16:02:14
那边办停,公司立马办理新增,不存在中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