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lang 发表于 2005-1-25 10:02:00

帮忙想想辞职的法定理由啦各位兄台^^^^^^

俺想辞职.但是法律虽规定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30天书面说明提出请求,可是并非你提前30天就可以安全辞职,公司可能要罚我呢,因为老总没有批准辞职信.而如果要想辞职也必须具备辞职的法定理由,那么,辞职的法定理由到底有哪些啊?我真的想不出来,想走就要走了,需要理由,还要法定的??!!各位请帮忙想想,或者你们有什么其他经验?

绿栀子 发表于 2005-1-25 15:01:00

RE:帮忙想想辞职的法定理由啦各位兄台^^^^^^

劳动合同有写明违约金吗?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很简单,就说你要去重修,要考研,或者说薪水太低,或者直接就说回家过年不想来这里了,原因可以说很多啊~~~

ぁ兆民ぇ 发表于 2005-1-26 13:12:00

RE:帮忙想想辞职的法定理由啦各位兄台^^^^^^

不知道时间紧不紧,如果你有几个月的时间,应该没问题的。

你可以自己申请待岗,然后安排什么工作都干不了;或者,把事给干砸了,让公司想个解雇你的理由

这样,你也不用辞职了,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这办法有点馊,呵呵

爱你十分泪七分 发表于 2005-1-26 13:45:00

RE:帮忙想想辞职的法定理由啦各位兄台^^^^^^

自己找自己的事做去,顺便辞着就可以,不要着急,急了就不好办了。

晨之火 发表于 2005-1-26 15:10:00

办法很多

办法很多,无非就是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无法满足你个人的需要,包括各个层次的,工资住房、福利待遇、职业发展等。另一个是你满足不了公司,你承认自己的某些能力或是性格特征不适合公司或是现岗位!

寒秋蝉 发表于 2005-1-26 15:25:00

笨的伤心

你先交辞呈,不批准就连续旷工不就得了吗?他最多给你除名,合同不就解除了吗?如果不除名就更好,他也没理由追究你的责任啊。

mrmayou 发表于 2005-1-26 20:07:00

RE:帮忙想想辞职的法定理由啦各位兄台^^^^^^

辞职理由和法律没有必然关系,只是涉及到违约金。

少爷 发表于 2005-1-27 10:09:00

同意mrmayou意见

以下是引用mrmayou在2005-1-26 20:06:42的发言
辞职理由和法律没有必然关系,只是涉及到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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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管理劳动关系的人员,对劳动关系的处理较为熟悉,同意mrmayou的意见。

尤文图斯 发表于 2005-1-28 17:18:00

RE:帮忙想想辞职的法定理由啦各位兄台^^^^^^

如果你不想得到经济补偿,就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但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违约金、培训费等等,你必须给公司进行补偿。
如果想得到经济补偿,就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让企业解除你的合同。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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