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王肇文律师制作
甲方:广州幸福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张小泉,性别女,1988年8月8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就有关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予以遵守:
一、乙方在2008年1月1日入职甲方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在2008年1月1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乙方每月工资为:人民币肆仟元(小写:4000元)。现甲方提出与乙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表示同意,双方的劳动合同在2012年7月3日解除。
(*备注:第一点部分,应写明入职时间等基本情况,并注明谁提出解除,是确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另写明解除的具体时间。)
二、甲乙双方协议一致,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6000元)。同时双方经过财务核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7月3日的工资为:人民币肆仟贰佰元(小写:4200元),该工资包括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当月基本工资、补贴、加班费用等全部工资总额,同时,双方确定,甲方已经向乙方结算全部工资和费用、补偿,不拖欠任何工资、加班费用、提成、奖金等。乙方也无权向甲方因工资或费用、补偿等款项而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备注:第二部分,应写明具体协商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如:(1)经济补偿金可以约定,不一定完全按照法定,少于法定,只要不“显示公平”,司法实践一般认定有效。(2)、工资应写明已经结算清楚,包括全部工资数额,特别注明提成、奖金、加班费用,避免事后产生争议;(3)、应注明,双方已经结算全部款项,乙方无权再提出司法诉讼。)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当日,双方同意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应将乙方未完成的工作及时移交给甲方,将甲方的财物归还甲方,并填写离职交接表,并由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职。在乙方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二”的有关款项汇到乙方的银行账号。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同意为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 *备注:第三部分,应写明离职交接手续的办理。可以约定在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补偿等款项。)
四、乙方离职后,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违反竟业限制的约定。(可以另行签订竟业限制协议书、保密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备注:乙方离职应考虑对甲方的影响问题,如商业秘密、竟业限制问题,可以签订保密协议、竟业限制协议书,该两份文书,应在入职时同时签订好,否则离职时签订,就有难度)
五、(如有特别约定,可以补充约定。)
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就具体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予以遵守。本协议书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二0一二年 七月 三日
感谢分享提供学习 高人!! 顶!顶!顶! 很有用学习了 非常全面周到,谢谢分享
有一点异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费用,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之日支付。
对工资部分,深圳是规定在办结工作交接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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