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社保报销问题
案例讨论:某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五险,一员工在2011.6入职后至2012.5辞职一直未办理自己的社保转移手续,公司也未给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正常发放。该员工在离职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后拿发票到原公司报销其在职期间(2011.6-2012.5)公司应当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请问该员工报销此项费用合理吗? 补充,该员工劳动合同期限2011.6-2014.5,主动辞职。 养老保险,怎么还报销呢?是可以补缴吧..应该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原公司给补缴在职期间养老报销。
第二:仲裁,最后应该会裁定进行合理赔偿。 可以协商的。原公司不是不给缴纳保险,是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缴纳,但是不能报销社保发票,继续补缴不现实的,但是可以协商退还公司缴纳部分。
合理的。报销公司所应缴纳部分。 继续讨论撒呵呵,我打12333咨询回答居然是不可以,我正准备理论,电话断线了,再找那个家伙找不到了。 找公司报销,肯定不可以。
但是楼上一兄弟的建议不错的:1、协商解决;2、仲裁解决。 该事件最后处理是,公司经多方咨询,报销了该员工的费用.谢谢参与讨论的筒子们,加分鼓励 {:5_257:}谢谢分享。受益匪浅啊。 还可以这样,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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