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krinin 发表于 2012-7-9 16: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周末可以调休的嘛 平时调休别人不干啊
那就给加班费啊,不能给那么多加班费就减少加班啊,打白条不行哦,属于拖欠工资哦,拖欠工资员工可以离职问你要补偿金哦,那不是给的更多!!! 还有,你的工作时间不能写9:00—18:00哦,写成上午9:00—12:00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13:00—18:00更好哦
莴苣 发表于 2012-7-10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你的工作时间不能写9:00—18:00哦,写成上午9:00—12:00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13:00—18:00更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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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不是上午吗?你意思是要把中午1小时区别开来? 莴苣 发表于 2012-7-10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你的工作时间不能写9:00—18:00哦,写成上午9:00—12:00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13:00—18:00更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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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他这么写是和公司的制度对接着!可能合同、制度,就是这么写的 我发觉一个时效性问题 这个证明这样写,比如:公司经营以及现金流缓解后再兑换为加班工资发放给员工。
会引起时效性无限延长。这个证明虽然证明劳动者已经知道公司拖欠加班工资了,但比如员工离职一年后仍然有效啊,因为比如员工虽然知道了被拖欠,但公司没有说不给啊,会给的。
请高手解答是不是有这个问题? 有没有人知道 这个会不会有时效性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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