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各位HR们,接近年关,许多公司都在裁人,我们也不例外,以前裁人都是毫无怨言的走了,这次被裁的有个员工,要求我们把裁他的通知改成自动辞职的,我们不同意,他就翻脸,要求要赔偿金,因为我们没提前一个月给他通知,出现这样的状况,是不是以后公司裁人都要有所顾忌呢?是不是他的确不合适也得提前一个月告诉他,再让他混一个月再散布一些对公司不利的谣言呢?请问各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采取的是怎样的方式?不会引起矛盾也让他不好意思要赔偿金呢?这个是老板给我的难题.从我的角度来讲,我当然觉得是应该给他们的,但是从公司的角度来说,这些是我应该考虑的,以前没出现这样的状况,以后一直这样下午,公司肯定会认为我办事不利,请大家帮帮忙RE:求救
裁员当然最好用员工“自动辞职”的方式,对公司来说既达到了目的,又无损失;对被裁员工来说,也有台阶可下,不至于对应聘他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何乐而不为呢?RE:求救
一楼的说的很对,我觉得你应该保全他的面子,又何必大动干戈呢?伤人伤已。自动辞职不是很好吗?
我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一般都会劝其自动辞职,既保留员工的个人面子,也让你自己的工作变得简单一些。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说,他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试用期除外),都是要有补偿的。RE:求救
从经济角度出发,公司辞退员工是很不合算的,所以一般企业都会采取劝退的形式,让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即保全了他的面子又以企业节约了成本。RE:求救
我宁愿他们自动辞职,也不愿公司辞退人,这样可以避免劳资关系;如果公司想辞退人,我还是想员工自己写辞职申请,这样比较轻松,不过会被砖头砸,少扔一点
奇怪的问题
奇怪的问题。如果是单位主动解除合同,除非解聘对方是因为对方违反了国家法律什么的,否则当然要付赔偿金,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呀。
叫他补交一份辞职报告,然后按他辞职处理,就不用给赔偿金了,但要注意辞职报告的日期和解聘日期的关联,别让他多拿一个月的工资。
RE:求救
的确。不伤面子不伤钱,
何乐而不为?
当然,有些的确是公司不要了,但公司必须给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愿意写一份辞职书,我更欢迎
RE:求救
你要裁掉他的目的就是要他走人?如果是这样只要达成让他走人的目的,你何必去在乎他是坐车还是走路呢?
如果能够满足他的自尊而又对企业没有影响,
让他辞职离开,既可以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又可以顾全双方合作一场的情谊,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