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的“工伤”
各位前辈大家好,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假设员工A在工作过程中非主观因素造成不慎被马蜂蜇伤(该企业不是养蜂企业)而引发过敏反应。请问各位前辈,类似这样的情况是否能算工伤呢?还是算意外呢?!
如果各位前辈遇到类似问题,您会如何处理呢?
谢谢大家了! 这个有意思。个人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显然,A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在工作中才发生的。企业有责任保证办公环境的安全。 企业有责任保证办公环境的安全 一生一会 发表于 2012-7-12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有意思。个人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专家所见略同”...嘿嘿...!! 这个毫无疑问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都满足了。 算工伤,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 工伤无疑,要知道新劳动法的偏向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无疑,楼主的困惑只是工作原因而已,要知道员工在上班和下班的途中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何况在工作中客观原因的伤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