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shijun 发表于 2012-7-17 11:09:04

员工不同意公司安排工作,也不回来报到,你将如何处..

本帖最后由 wushijun 于 2012-7-17 12:26 编辑

A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B公司为客户,A公司派遣人员到B公司服务,服务性质为人事挂靠,岗位为厨房工人。因客户B公司饭堂外包出来了。导致A公司员工退回,A公司通知员工回到公司报到并安排工作,员工不同意A安排工作,也不到公司来报到,并要求A公司赔偿半个月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你将如何处理?请大家分享您的处理思路以及支持你的依据条款。

以上表述如有不明白之处,欢迎提问,我详细说明。谢谢!

稻香老农1986 发表于 2012-7-17 11:35:11

这种问题真没遇到过

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2-7-17 11:50:10

我公司涉及到外派,也就是和a公司差不多。公司在和新员工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有约定,客户公司如果把人退回,怎样处理,有明确的条款,所以,这样的问题,参照合同就可以了。
如果合同里没有些,那我觉得只能把现在的情况,做一般情况处理。即公司给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那就只有协商辞职了,算公司辞退员工。

碧池生春草 发表于 2012-7-18 08:41:13

应该在外派之前把这些情况考虑清楚,列在合同里面,也才好办。因为涉及到协商,如果员工不愿意去,只有考虑辞职或辞退了。

雅琦 发表于 2012-7-18 09:53:35

这个本身在合同上就应该约定,如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否有相关制度,规定不到岗的情况属于旷工……

shadow8512 发表于 2012-7-18 17:39:25

这个如果有问题也是派遣公司的,原则上协商不成会被认为公司辞退,但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原工作岗位并更或不存在,公司是有权合理调岗,员工有最基本的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也不报到上可以当做自离,协商办理,不一定要支付赔偿。

tptp13303 发表于 2012-7-20 22:41:06

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里劳务派遣形式,B公司有权退回,A也表示愿意为职工安排工作,员工不愿意接受新工作可以按A的规章制度,一般是不服从工作分配,连续几次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合同,另外如果员工在B工作了半个月,应该由A提供半个月的报酬。   以上仅供参考

candyshy 发表于 2012-7-21 10:45:20

没有遇到过,也没有与派遣单位合作过

zhangyachi 发表于 2012-8-14 16:35:16

看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没有看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中有规定,且告知或培训过无故旷工可算自动 离职的情况,就先发一个未办理请假手续通知 快递,确认是旷工,然后按公司解除合同再发一个解除合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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