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逸轩
发表于 2012-8-9 15:42:06
来看看,最近正纠结关于纯粹的旅游是否认定为工伤的事情,看来还是有很多需要学习的
zhangzi
发表于 2012-8-9 16:37:16
学习,借鉴一下,{:5_284:}
cydney
发表于 2012-8-9 16:51:02
学习学习先
hjk730031
发表于 2012-8-9 23:11:49
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好处也不错。
天凉
发表于 2012-8-10 14:30:15
谢谢安爸的邀请,支持知识的共享与传播
天天天蓝1
发表于 2012-8-11 16:32:16
楼主分析的很透彻呀。
个人认为这就要我们日常工作做细,收集好所有材料,万一发生仲裁,就应该在“一裁”中提供充足的证据。
不知专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学习下!{:5_146:}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2-8-11 17:55:58
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5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
第71楼的:snchen也指出: 根据诉讼原理,本诉与反诉应当具有牵连性,包括事实以及法律上的牵连性,反诉不能独立与本诉存在。
但是,实践中,多数仲裁员基本上不会很仔细地审查该反请求是否与员工的请求具有关联性。
即使严格审查,其实,针对员工的仲裁请求,单位总能提相对应的反请求的:比如:
1、员工提出工资或加班工资请求。单位则可以提反请求:要求员工返回多支付的工资数额。
2、员工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请求,则单位可以以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员工赔偿单位的损失。
3、员工提出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则单位可以以单位要求员工签定合同而员工未签定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4、员工提出工伤待遇请求的,则单位以员工违法操作为由,要求员工赔偿因其工伤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
以此类推。
estate
发表于 2012-8-11 18:00:54
学习一下
chtrocky
发表于 2012-8-12 16:05:19
fenc hao yu s d
moonduke
发表于 2012-8-12 16:42:38
我做板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