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这个劳动合同补充文件合法吗?
早已签订劳动合同,这次公司突然要求签这个补充合同,求教专业人士,这个合法吗?可以签吗?全文如下责任书
为确保能够保质保量的履行管理岗位职责,本人愿意做出以下承诺:
1. 全面履行本部门的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2. 正确传达公司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公司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
3. 拥护公司的决议、决定,模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改革方案,在公司改革等重大事件中,态度积极,不散步消极的言论和信息。
4. 坚决执行及遵守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事宜。
5. 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部门、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6.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
7. 协调解决本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以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与其他部门之间出现问题和失误不扯皮不推诿。
8.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不分帮结派、努力培养新人,全心促进公司发展。
9. 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部门工作任务。
10. 坚决服从并执行总经理及直属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不推脱、不推诿责任。
考核及责任:
1、公司按季对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有公司组建的考核专门小组进行。
2、考核以打分来评估工作的表现,一旦考核分低于50分,公司会向该干部发出书面提醒。书面提醒书发出第一次,扣除该季度绩效工资的5%~10%。发出两次以上者,公司会对该名干部做出调离或降职等相关措施。
3、此责任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享有和劳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公司做出的任何处理。
责任人: 年 月 日
总经理: 年 月 日
合法,但要明确考核方法!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8-6 08: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法,但要明确考核方法!
考核以打分来评估工作的表现,一旦考核分低于50分,公司会向该干部发出书面提醒。书面提醒书发出第一次,扣除该季度绩效工资的5%~10%。发出两次以上者,公司会对该名干部做出调离或降职等相关措施。
这种不任胜降职降薪要有合同变更书的,但如果员工对考核结果不认可,不同意降职降薪也能这么办吗? 合同是可以有附件的,但是附件的设计要合理合法 基本是合法的 谢谢分享。学习下。 lixiaoxv 发表于 2012-8-6 0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考核以打分来评估工作的表现,一旦考核分低于50分,公司会向该干部发出书面提醒。书面提醒书发出第一次, ...
赞同此观点。
这里还存在几个问题:1.此份责任书只是强调失责时的追责,而无其他说明,颇失公平。
2.未必能体现真正意愿和公平,事实上大多数劳动者因处于弱势为谋求工作被迫接受一些有失公平甚至非法的,而并非真实意思的体现。
3.此责任书在最后一句描述上直接跳过法律规定的胜任力不合格需再培训法定程序,接受任何处理即可包括解约甚至无偿解约等等,显然违反立法本意。 有点暇疵,基本合法。 “愿意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理”,这句话能够得到支持吗?写成按规章制度处罚之类的比较好吧? tigerben 发表于 2012-8-6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赞同此观点。
这里还存在几个问题:1.此份责任书只是强调失责时的追责,而无其他说明,颇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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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了 当时就觉得用词都是“坚决执行”、“坚决服从”这样的词,难道不合法也要执行吗?
另,这个可以不签吗 不签会不会有什么后果啊 如果签了是不是就一定要按照这样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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