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xhr 发表于 2012-8-27 11:21:30

如何操作停工留薪

停工停产给员工放假如何操作,国家有无规定?因部分业务萎缩,在相关员工不同意调岗的前提下,可否给员工放假。待遇按国家规定的停工停产放假待遇给?孕妇也可以这样操作吗

nktiany 发表于 2012-8-27 12:31:51

因部分业务萎缩,可以认为订立合同时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之后,仍不能安排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补偿金
孕妇不可以

emilylml 发表于 2012-8-27 14:13:56

本帖最后由 emilylml 于 2012-8-27 14:19 编辑

您单位不属于停工停产概念。

如全体放假,可证明停工停产,只留留守人员,多余50人要开代表大会,人多了有的还要求在劳动部门备案。都符合了才可以给予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生活工资。

北京是这样,其他地区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ycdbkun 发表于 2012-8-27 14:40:23

看一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以及你所在省的具体规定。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2-8-27 14:49:34

工资支付条例有规定。
此外,停薪留职,需要给最低生活保障,与缴纳社保,孕妇可以提前放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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