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怀孕的女性不能上班应该如何发工资?
我们单位有个项目的主管怀孕了,正好项目也撤了,暂时也安排不了她到别的项目工作,而且她又开了病假单的诊断书,后来我们人力资源部长去跟她协商,给她大连最低标准工资1100元,扣完五险剩几百块钱,想问一下这样做合理吗?怎样处理这样事情是最合适的? 女员工怀孕期间工资不受影响,企业要照常发放。 公司的5项保险中,有生育保险项。如女员工休产假,由社保机构给付产假期间工资。如是病假,按病假工资计算。公司需依据其工龄支付70%-90%的工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怀孕期间,工资照常发的,有生育保险的呀 工资照常发的 可以这样处理,按病假算 她出具了病假证明,按照病假工资发放,一般是岗位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有病假条,可按病假计算。但工资最低结算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_239:}我看行,不错,总体是不能亏待孕妇同志们,女性伟大! 夏日狂冰 发表于 2012-8-29 1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行,不错,总体是不能亏待孕妇同志们,女性伟大!
如果她没有病假条的话,工资应该怎么开呢?因为没有项目可以让她做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