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的蜗牛
发表于 2012-9-1 22:48:12
呵呵,我是来学习加围观的。
sdkjrzb
发表于 2012-9-2 08:28:53
先学习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不尽相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工资是离职人员的结算工资,就要看如何做到方便快捷的结算并且不留下离职隐患。公司可以通过制度予以明确规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时即时结算工资;另一种是离职人员先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财务当月结算工资时再结清工资,这样的话得做好工资单发放证明。
zhangyachi
发表于 2012-9-3 09:54:27
我公司做法也是,主动离职协调,先计算好工资额,确认然后同其它员工一起打卡,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tengo
发表于 2012-9-8 19:37:06
qlyang999 发表于 2012-9-1 1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规规定好像是十五天以内。不过按照你们财务经理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可行的。员工离职时将结算单双方签字, ...
劳动合同法里不是说三天内结付吗?是不是这种做法已经潜在流传了呢。
tengo
发表于 2012-9-8 19:46:18
我们是属于深圳地区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依此规定看,这种做法会不会有劳资纠纷的风险呢?
smart_jay
发表于 2012-9-8 19:51:32
当然合理合法。
但我的建议时,在员工办理完成手续后,给到员工一份离职工资结算确认书,上面要明细员工的离职工资结算明细和本次离职结算工资的发放时间。
tengo
发表于 2012-9-8 19:54:32
zhangyachi 发表于 2012-9-3 0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公司做法也是,主动离职协调,先计算好工资额,确认然后同其它员工一起打卡,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
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可有时财务说没这么多现金不给予支付呀!
tengo
发表于 2012-9-8 19:56:30
乖鼠考拉 发表于 2012-9-1 15: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问题的
依怎么说呢?谢谢!{:5_261:}
dolala999
发表于 2012-9-12 12:48:14
呵呵,我是来学习加围观的。
tangtang341
发表于 2012-9-15 12:26:52
我们企业就是这样子的,还会扣除劳保用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