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劳动合同签订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请问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操作的时候只给员工签名,填写员工的基本信息,薪酬啊公章啊等都是后补的,而且没有给员工一份。请问下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以争取到哪些权益?
该争取的真可以争取! 薪酬啊公章啊等都是后补的,而且没有给员工一份。请问下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以争取到哪些权益?
假如真的发生劳动争议:
1)如果劳动者申请笔迹鉴定,那么“薪酬是后补的”会被鉴定出来,然后可能会被当做没有约定劳动报酬,那就面临很多问题了,比如: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就会以当前的全额工资作为基数,那么你们企业是否有足额计发加班工资?如果没有,则会被要求补发从入职以来的加班工资差额,以及相应的赔偿金,具体可查阅劳动合同法。
- 还有可能会被懂法的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社保是否足额缴纳?如果没有,可能会被要求补缴,以及滞纳金
- ......
2)“没有给员工一份”则可能会被劳动部门警告或者行政处罚。 劳动合同是当前处理劳动关系的大事呢!
如果你们企业的工资是保密的而不愿意填写在劳动合同上,则可以考虑在入职时加签一份《工作通知书》或《工作确认函》,其中详述工作岗位、职责、薪资(尤其是要约定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福利等等,然后这份文件可以单独存在薪酬专员或主管那里。 先问明白再签 先看,看不明白就问,问完没问题了就签。如果是从劳动局购买的统一格式合同,只需要关注需要企业手填那部分关乎到你切身利益的部分是否合理就可以了。如果企业想钻劳法的空子,不写在合同里 一样可以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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