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不打招呼就离职
今天公司一个试用期员工离职,没有打招呼,也没交辞职报告。HR打她电话询问,她说不想干了,也不回来办手续,当月的几天工资也不要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离职手续呢?最要紧不想留下法律上的漏洞 制度规定好(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属于自动离职行为,不予结算工资),告知每位员工。 公告声明其旷工*日,根据厂规解除其劳动关系即可。只要声明已解除劳动关系,就规避风险。 这种情况确实令人头痛。如果不想留下法律上的漏洞的话,首先,公司规章要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要规定,不办理离职手续,不结算工资。
其次,员工不辞而别后,首先要告知员工,其这种行为属旷工行为,要求其按规定的时间返回岗位,否则公司将解除合同。
等员工旷工到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时间时,通过邮寄的方式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给该员工。保留邮寄的凭证。
如果信件被退回,则要完整保留退回来的信件,不能打开,予以存档。如果要仲裁此事,此当着仲裁员的面打开此信件,说明公司已履行通知程序。 同意楼上的说法。 学习了... 是要在入职前都讲好,神马算旷工,算自离都不支付工资的 plfuq123 发表于 2012-10-11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确实令人头痛。如果不想留下法律上的漏洞的话,
首先,公司规章要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公司 ...
说的不错。赞一个! plfuq123 发表于 2012-10-11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确实令人头痛。如果不想留下法律上的漏洞的话,
首先,公司规章要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公司 ...
说的不错。赞一个! xiewl 发表于 2012-10-11 17: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制度规定好(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属于自动离职行为,不予结算工资),告知每位员工。 ...
这样做就没有风险了么?{:5_253:}